註冊香港公司常見問題: 成立有限公司有什麼條件?
答: 公司法規定,一名或一人以上人士都可以設立公司。任何人(個人或法人團体) 可同時兼任股東,董事及秘書3職。如果秘書是個人,他的國籍並無任何限制但他必須在香港居住。
股東及董事的國籍及居住地並無限制。
有限公司的執行機構是董事局或董事會,負責公司的日常運作及執行周年大會的決議。
股東大會是最高的權力機構,每年必須召開最少一次,兩次相隔不超過18個月。秘書則負責公司的行政事務。 有限公司的資本額沒有上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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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公司法規定,一名或一人以上人士都可以設立公司。任何人(個人或法人團体) 可同時兼任股東,董事及秘書3職。如果秘書是個人,他的國籍並無任何限制但他必須在香港居住。
股東及董事的國籍及居住地並無限制。
有限公司的執行機構是董事局或董事會,負責公司的日常運作及執行周年大會的決議。
股東大會是最高的權力機構,每年必須召開最少一次,兩次相隔不超過18個月。秘書則負責公司的行政事務。 有限公司的資本額沒有上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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